近21年来香港操纵市场案作出的最高监禁刑罚诞生。7月22日,香港证监会公布,香港原讼法庭早前裁定,薛伊琪、谭焯衡及林颖琪串谋就正利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的罪名成立,7月22日该机构判处薛伊琪、谭焯衡各监禁六年零八个月,并判处林颖琪监禁四年零四个月。
据悉,有关判刑是自香港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于2003年生效以来,就操纵市场案作出的最高监禁刑罚。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表示:“本次监禁刑罚,反映了法庭坚决否定有损香港证券期货市场的声誉和廉洁稳健的失当行为。判处操纵市场人士监禁的决定,向潜在违规者传达了一个明确讯息,即香港的金融市场绝不容忍任何形式的失当行为,违规者会被严惩。”
与此同时,香港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寻求法院向多家香港和海外法团及人士(包括被判监的三人)作出命令,要求他们交出在涉及正利股份的操纵计划中所得的利润。香港证监会表示杠杆证券费率,已取得临时强制令,以冻结不超过1.249亿港元的资产,金额相当于该操纵计划的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合计利润。